我躺在床上,燒得天旋地轉,眼淚卻怎么也流不下來。
那一刻,我清晰地認識到,我不是他的妻子,他也不是我的丈夫。
我們只是兩個住在一個屋檐下的,搭伙伙伴。
不,連搭伙伙伴都不如。
我,只是他和他媽免費的保姆。
我有一個秘密,一個連我最好的閨蜜蘇悅都不知道的秘密。
我的手機里,有一個加密的記賬本。
上面密密麻麻,記錄了這三年來,我為這個“家”付出的每一筆開銷。
我們住的房子,是我的婚前財產,每個月一萬二的房貸,是我在還。
家里的水電燃氣、網絡通訊、物業費,是我在交。
一家三口(偶爾加上小叔子)的伙食費、日用品開銷,是我在付。
甚至,陳浩那輛他引以為傲的SUV,每個月四千五的車貸,也是從我的卡里自動扣除。
他總喜歡在朋友聚會時,拍著胸脯,帶著幾分醉意說:“男人嘛,養家糊口是必須的。我一個月兩萬七,雖然不多,但也夠我們家開銷了。”
每當這時,婆婆劉芳就會在一旁附和,用一種憐憫又帶著炫耀的眼神看著我:“我們家林蔓啊,就是運氣好,嫁給了我們家阿浩。她一個搞設計的,一個月能掙幾個錢?還不是我們家阿浩撐著這個家。”
陳浩對此深信不疑。
他被他媽洗腦得徹徹底底,真的以為這個家是靠他那份“雷打不動”上交的工資在運轉。
他也時常對我進行PUA。
“林蔓,你看看你,家務也做得一般,脾氣還不好,要不是我,你這個年紀能找到我這么好的老公嗎?”
“你離開我,能找到更好的嗎?別做夢了。”
我為什么不反駁?
因為我累了。
也因為,我一直顧及著他那點可憐又可悲的男性自尊。
我真實的收入,是我告訴他的三倍。
我是一家小有名氣的設計工作室的合伙人之一,資深室內設計師。
我隱藏自己的鋒芒,偽裝成一個收入平平的普通職員,就是希望他能在這個家里找到一點“一家之主”的尊嚴。
我以為我的退讓和犧牲,能換來家庭的和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