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回頭看著宋夏。
看著我這個青梅,我忽然發現,我不認識她了。
我和宋夏是青梅竹馬。
情竇初開的時候,在雙方父母的撮合下,我們在一起了。
我們從小到大,從幼兒園到大學,我們始終在一塊,父母經常教我,宋夏是女生,要對她好一點。
在一起了以后,我對她百依百順,事事以她為先。
我喜歡宋夏。
所有人都知道我喜歡宋夏。
所有人也都知道宋夏喜歡我。
除了趙天。
趙天是我大學室友,是山村飛出來的金鳳凰,我第一次見到他的時候,他穿著泛白的t恤,板鞋后跟全是泥巴,兩根大腳趾還從破洞里露出來。
他所有的家當全部塞進尼龍袋里,而他整個人,不管怎么努力清洗整潔,還是讓人覺得臟兮兮的。
我沒有像其他人那樣嘲笑他,小看他。
而是在了解他的家境貧困,父親跛腳,母親發瘋后,我動了惻隱之心,于是我便開始資助他。
趙天通過我,認識了宋夏。
宋夏愛玩,天天跑出去旅游,學業也有些落后,是我用家里的關系,幫她打點,讓她能夠擦著及格線渡過大學的每一場考試。
趙天知道宋夏能夠進a大,是因為我。
我是a市的高考狀元,也是全國高考狀元,a大招生時,說可以帶上宋夏,讓宋夏去藝術系研讀。
所以趙天面對宋夏,除了自卑,也隱隱的為我感到不公平。
他認為宋夏對我只是從小到大的情誼,并不是喜歡,而是我能夠給宋夏一些她有錢也沒法爭取到的東西。
而宋夏認為趙天是鄉巴佬,打心眼看不起趙天。
是我從中斡旋他們的關系。
我喜歡宋夏,我欣賞趙天。
我不希望我生命中看重的兩人因為誤會而針尖對鋒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