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孫劫視察驪邑時,就瞧見山腳下有諸多無名枯冢。累死病死的奴隸連草席都不用,隨便挖個坑就草草了事。沒人覺得這有什么問題,都覺得只是樁小事。
“就以大奴來說,年齡皆超過十六歲。他們身強力壯,起碼能為秦勞作三十年。他們能為城旦、鬼薪、庸耕、隸臣、司寇和候。可卻因為秦吏粗暴執法,導致傷亡甚多。臣以為,如此是對資源的浪費。此種情況,必須要予以遏制!”
“那丞相有何想法?”
秦始皇也是來了興致。
這話倒也沒啥毛病。
對皇帝而言,不論是人還是牛馬牲畜,本質都是國家的生產資料。哪怕說奴隸不如牲畜,可也能為秦國添磚加瓦。要是動輒一批接一批的死,那如何提升國力?
一入奴籍,世世代代都是奴籍。除非說立功得爵,就能用爵位贖免為庶人。就如當初的英布,他就是靠著救公孫劫有功,賞了一級爵位。而后用爵位抵罪,免為庶人。
“臣是這么想的。”公孫劫思索片刻,抬手道:“可試著將奴隸等同于牛馬。當奴隸死傷過多,則懲罰當地秦吏。具體數量,則可商榷。比如說死、傷殘超過百人,就屬于重大事故,則削去縣令或是郡守三級爵位。同時將奴籍的傷亡,以上計錄入考核。”
“諸卿以為如何?”
秦始皇順勢看向其余人。
他覺得這要求不過分。
第100章奴隸,與牛馬同欄!
這也符合秦國利出一孔的國策。
秦國賦予軍功爵極高的權力地位,但律法也是相當嚴苛。這不是只針對百姓,對秦吏往往都是罪加一等。不僅是限制威懾,更要將封賞出去的爵位收回來。
就好比西漢立國初期,大肆封賞功臣。等到漢武帝時期,地方豪族勢力已威脅到中樞。于是他就搞了個酎金奪爵,一次性剝奪一百零六位的列侯爵位,占當時列侯的一半!
“具體數額有待商榷。”
李斯緩步走出來。
作為廷尉,他不僅負責審理大案,立法修法這塊也是由他負責。他環顧群臣,輕聲道:“此前,陛下曾經大赦天下。各郡縣的壯勞奴婢很多免為庶民,讓二三計劃中的農事工事迅速發展。只是刑徒數量不足,導致諸多工程慢了下來。立法保護奴婢,免去傷殘死亡,并且和郡縣長吏的政績掛鉤,臣以為甚好!”
李斯也是擺事實講道理。
他并不是單純的恭維公孫劫。
畢竟當初他們倆也有過沖突。
他是根據秦國現狀,認可公孫劫的想法。秦國目前的刑徒奴隸數量少了很多,包括驪山陵的建造速度都慢下來。如果這時候再像先前那樣動輒笞刑,導致奴隸死傷甚多,那勞動力從哪來?
正所謂開源節流。
源暫時沒法開。
那就只能節流。
公孫劫不是要優待奴隸。
而是限制秦吏粗暴偏激的做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