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根據我和張子核算,如果年12-14的婦人拖至14歲后生育,秦國人口反而會增加。”
“這是計算公式。”
張蒼起身補充說明。
“以三郡之民為樣本,核算出病亡人數。再根據年14-20的夭折率等計算出病亡人數,兩者對比后就能發現,禁止年12-14生子反倒是有利于人口增加。”
張蒼畢竟是精通數術。
經他講解后,眾人也都明白。
“諸位也可看看,年12-14初育的本就是極少數。”張蒼指向掛著的兩份表格,微笑道:“也就是說,就算禁止也無妨。況且,這對黔首而言也有好處。”
“諸卿以為呢?”
“臣以為不可。”鮑白令之緩步走出,認真道:“就算的確如此,卻也不能橫加干涉人倫。若是立法禁止,又要如何懲治?”
“14以下的女子太過年幼,若是因此懷孕,自然是追究其夫的責任。充為城旦,或是笞刑削爵都可。”
李斯同樣站出來駁斥。
他作為廷尉,位列九卿。家中也有不少姬妾,可對太小的女子也無法下手。對某些勛貴的愛好,他實在是無法支持。畢竟他終究是師從荀子,同樣也受到禮法的約束。
也許他為了權勢,不擇手段。
但還保留了些許人性。
當然,主要還是李斯更喜歡成熟的姬妾。他對那些猶如平板的少女,實在是提不起什么興致。所以在他看來,制定律令加以約束是理所當然的事。
一時間雙方是唇槍舌劍。
博士們基本都是反對聲更多。
有幾名郎官同樣加以駁斥。
公孫劫倒是能理解。
因為他們的子嗣就有。
“右丞相以為如何呢?”
“臣認為也可立法推行,但時間上可稍作變動。”公孫劫終于是站起身來,“在這三年內,動員秦吏闡述早育的危害。并且告訴他們,將會在三年后正式立法禁止。也就是說,用這三年起到告知勸誡的作用。”
“可!”
秦始皇當即抬手準許。
畢竟這只是件小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