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有為問:“吳場長,搞農業、搞養殖,水里求財,確實不容易,風險高,回收周期長。現在政府有沒有什么扶持政策?”
吳大貴說:“有的,比如設施漁業基地項目補助、養殖池塘標準化改造項目補助、成品油價格調整對漁業補助項目,還有很多以獎代補項目,但這些項目,不跑不送,是爭取不到的。
像我們這種老實巴交、只會埋頭養魚養蟹的,根本爭不過那些有背景、會來事的養殖戶。”
徐有為認真聽著,沒有表態,隨后又問:“水產養殖場有哪些困難呢?”
吳大貴說:“徐老板,不瞞你說,最大的困難,就是續租和租金問題。
我們這個養殖場,是從鎮政府手里承包的。
當初簽的合同白紙黑字寫著,如果遇到洪澇災害,導致我們嚴重虧損的,可以申請減免部分租金。
但真的有事,鎮政府就不認賬。
大前年夏天發大水,魚塘漫灌,跑了不少魚苗、蟹苗,損失慘重。
我們去找鎮政府,要求減免租金。
可鎮領導說洪災導致的損失不好衡量,沒法認定,而且鎮里財政緊張,讓我們體諒政府的難處,必須足額上繳租金,一分都不能少。
鎮里還威脅說,要是敢不按時按數交租金,就是嚴重違約,要單方面取消合同。
還說后面排隊想承包這片水面的人多的是,不差我們這一家。
合同簽了四年,今年底就要到期。如果鎮里不續簽,我們前期投入就打水漂了。
開挖池塘、加固堤壩、投放魚苗、建設圍擋、購買漁船、安裝監控攝像頭,我們花了一百多萬。
到現在,我和老韓都處于虧損狀態。”
徐有為皺眉道:“合同既然有約定,政府就更應該帶頭遵守。
這不僅是誠信問題,更是法治問題。
吳場長,你們有沒有想過通過法律途徑解決?
比如,聘請律師,起訴鎮政府,要求他們履行合同?”
吳大貴苦笑著連連擺手:“請律師?告鎮政府?徐老板,您別說笑了。
我們小老百姓,哪敢跟政府打官司?俗話說,胳膊擰不過大腿。
就算我們有理,到了法院,人家能向著我們?
再說,就算我們走了狗屎運,官司打贏了,以后呢?
鎮里能給我們好果子吃?這養殖場還想不想繼續干了?